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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
2016-02-24 15:51  

1.关键词:离婚 登记

2.办理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3.办理条件:双方自愿

4.提交材料:

(1)双方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办理流程:男女双方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材料审查 ->登记发放离婚证

6、收费依据和标准:

从4月1日起免费办理。

7、办理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 办理地点:东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环路东段155号);彭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蔡山北路东段158号);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文林镇半山街8号);洪雅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洪雅县洪川镇民生街69号);丹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丹棱县丹棱镇可朋巷2号);青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青城镇五更桥村竹艺大道)。

9.办理时限:即办件

10.联系电话:

东坡区—38225566 彭山区—37613210

仁寿县—36218419 洪雅县—37406039

丹棱县—37260969 青神县—3882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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