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词:离婚 登记
2.办理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3.办理条件:双方自愿
4.提交材料:
(1)双方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办理流程:男女双方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材料审查 ->登记发放离婚证
6、收费依据和标准:
从4月1日起免费办理。
7、办理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 办理地点:东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环路东段155号);彭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蔡山北路东段158号);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文林镇半山街8号);洪雅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洪雅县洪川镇民生街69号);丹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丹棱县丹棱镇可朋巷2号);青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青城镇五更桥村竹艺大道)。
9.办理时限:即办件
10.联系电话:
东坡区—38225566 彭山区—37613210
仁寿县—36218419 洪雅县—37406039
丹棱县—37260969 青神县—3882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