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务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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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娟 |
028-38269273 |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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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柱能 |
028-38222435 |
负责中心城市“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工作;负责开展面向社会代养老人工作;负责全市弃儿、弃婴的审核、接收、养育工作;负责在院孤儿、弃儿、弃婴的国内外送养工作;接收越过救助时间的无家可归的人员,并做好养育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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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真武 |
028-38236699 |
救助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宿;对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甄别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送往医院救治的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符合条件的监督治疗,进行生活护理;帮助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护送返乡;做好受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生活管理、教育管理、心理矫治、查证查询,回归家庭等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无法查明姓名地址、无家可归人员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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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建平 |
028-38288079 |
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创始资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慈善资金;接收市内外个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捐赠;接收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负责组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扶助本市弱势群体,包括助孤、助老、助残、助困、助医、助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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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述清 |
028-38288963 |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切实维护全市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拟定实施办法;负责加强全市各级各类老年群体及其老年人组织的管理并指导开展系列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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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清 |
028-38168720 |
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目标管理、人事、财务、宣传、政务信息、政务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信访、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统计、计生、安全、培训教育、后勤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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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忠东 |
028-38168722 |
负责办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提出研究制定双拥工作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协调军政军民关系中一些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双拥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双拥办开展双拥工作;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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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云 |
028-38168722 |
草拟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的材料收集和上报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人员的伤残评定材料审查及上报工作;指导光荣院、烈士陵园建设和管理;负责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及孤老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和伤病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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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鑫 |
028-38168468 |
负责贯彻执行救灾救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救灾救济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抗灾救济工作,负责查灾核灾和灾情上报,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扶助活动,负责城乡困难户等特殊对象的临时救济和定期救济;负责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会慈善捐赠、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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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忠 |
028-38168458 |
负责向上申报社会福利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社会福利项目资金;负责分配和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组织实施“孤残儿童康复明天计划”;负责福利企业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负责对市及区县国办、民办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实施行政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统计报表;负责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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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梅 |
028-38168469 |
负责草拟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划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指导村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推动村民自治和基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制定和实施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城市基层开展社区和创建规划社区居委会;负责草拟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名称的材料收集;负责检查并上报省;负责各区县排列顺序和行政代码的审核报批,发布准地名公共并监督检查,推行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规范、管理全市地名(即:街、路、巷、楼、门)标志的设置,组织地名调查,管理档案资料,审定、编辑、出版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及工具书,组织协调和指导(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及县(区)际间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勘界资料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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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仲华 |
028-38165360 |
负责拟定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婚姻案件的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指导婚姻习俗改革,查处违法婚姻;拟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收集、审核社会公共墓地有关资料并上报省厅,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公墓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丧葬;监督、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指导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主管救助管理工作,对救助管理站进行指导、监督。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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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羽 |
028-38168378 |
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搞好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城市居民低收入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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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颖 |
028-38168720 |
贯彻执行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民政信访工作情况;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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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永厚 |
028-38166238 |
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的受理、审查、审批、登记工作;负责殡仪服务站、骨灰堂设立的受理、审查、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受理、审查、审批、登记工作;负责港、澳、台公民在内地办理收养登记及收养关系解除登记的受理、审查、审批、登记工作;负责建设社会公共墓地的初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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